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公共服务建设第五十二条有效旗(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设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推进城市供水系统向城市近郊苏木乡镇、嘎查村延伸,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