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容村貌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活动,消灭病媒生物孳生条件。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