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采用信息化、智能化物联网技术实现电动自行车数字化管理。鼓励建设单位、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人等为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