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分区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黑土地质量提升计划,明确黑土地质量提升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