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对于超出承办单位职责范围的或者法定时限的诉求,可以通过志愿者组织解决的,在征得诉求人同意后由接诉即办工作管理部门与志愿者组织沟通对接,通过社会公益力量办理。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