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十一条有效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并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占用未利用地的,参照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