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三十三条有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规定期限内未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确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