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二十六条有效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根据国务院授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