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引导各县(区)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差异化发展数字经济,优化功能布局。支持红谷滩区建设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引领核心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基地。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