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等部门应当推动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数据质量,保障数据安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共享开放、有效流动。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