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治理数字化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等部门应当推动数字产业向园区集聚,培育数字产业集群,实现集聚发展。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数字技术在园区的融合应用,提升园区公共服务、物业管理、产业集聚、人才服务、创新协同等方面的智慧化服务水平,推动园区内企业数字化转型。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