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治理数字化第四十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数字社区建设,推进基层事项标准化管理,避免数据重复采集,提升社区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物业管理等数字化水平。鼓励居民、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服务提供商等多元主体参与数字社区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