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促进数字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的融合,推动交通、能源、水利、环保、公共安全、市政设施等重点领域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建立健全跨行业基础设施协同推进机制。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