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章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统筹数据中心布局和建设,推动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推动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多元计算协同发展,促进算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