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认定第十九条有效一星级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在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可以申请认定绿色建筑标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