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第七章 服务措施第五十二条有效省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需要,在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时,对山区、海岛县(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或者团队适当给予倾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