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职业学校应当将参与企业实践作为教师工作量和教学业绩考核的内容,在校企合作中取得的实践成果,可以视同教科研成果。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