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企业或者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应当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鼓励职业学校为教师实践办理相关保险。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