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管理制度,以征收项目为单位,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