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沙化土地治理应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遵循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科技支撑、合理利用、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

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