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五十七条已废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