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五章 执法监督第五十六条已废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