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市、区人民政府及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并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