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