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