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规范/第四节 违法建设查处程序第四十五条已废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解除查封;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3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