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土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界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土地的情形,其中属于成片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方案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申请征收土地。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