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建设占用土地,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