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体育项目,加强对高原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保护和扶持,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推进体育运动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鼓励和支持举办传统民族体育及自驾、越野拉力、足球、徒步、漂流、登山、攀岩、冰雪等赛事活动。鼓励体育场馆、设施向游客开放共享。

合作交流与宣传推广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