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生态旅游与融合发展第二十六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红色资源,创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提升红色旅游服务水平,促进红色旅游与研学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