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实行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统一发布制度。

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和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国家规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和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推动精准靶向发布。市气象主管机构、通信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