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制定海绵城市年度建设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