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资金支持第八条有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市场开拓,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专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等方面。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