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鼓励高级管理人员、专业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或者兼职,落实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有关政策待遇,为中小企业人才交流创造良好条件。

鼓励中小企业引进国外专家和智力。引进国外专家的中小企业,可以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