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因疏干排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塌陷,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对他人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开采矿藏或者建设地下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其疏干排水进行净化处理,达标排放。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