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