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政务环境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惠企政策兑现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