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第三章 电力生产与运行第二十五条有效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推进各类调节电源建设,推动火电灵活性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推动新技术应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资金、价格等调节性电源支持政策。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