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第四章 品牌引领第二十七条有效实施品牌战略,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提升工程标准化、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和精细化水平,创建工程质量品牌;推进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