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第三章 创新驱动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融合化,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优质化,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