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十五条有效经批准设置的集贸市场,要按批准的范围设立明显的界限和隔离设施,保持摊床整洁。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4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