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使用和维护第四十一条有效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设立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