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广减少餐厨垃圾产生的技术和方法,将餐厨垃圾管理纳入行业激励范围。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餐厨垃圾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宣传,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物业服务机构应当做好管理区域内餐厨垃圾定点投放和知识宣传工作。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