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引导、督促成员单位依法从事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维修、租赁、回收等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