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本市支持崇明岛乡村振兴发展相关空间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

本市建立并完善与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乡村振兴建设任务相匹配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