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本市健全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支持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分类推进农业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本市在建设交通、旅游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应当将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业绩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市、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为乡村振兴人才落户、生活居住、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