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特色果蔬、农旅融合、现代畜禽养殖、高端设施农业、无人农场等现代绿色农业产业片区,以及乡村康养、都市田园等乡村产业特色区域。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