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中医药传承与传播/第二节 中医药传播第六十四条有效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推动建设各类中医药博物馆、中药植物园等中医药健康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