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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有效

计量监督管理人员违法失职、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5日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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