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第六章 计量检定机构与计量授权第三十条有效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依法独立开展服务活动,不得伪造检定、校准数据,不得出具虚假证书或者报告。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